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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偷的情书 |
时间:2004/8/4 15:34: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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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兰: 我爱你!虽然这句话我已经说过了很多次,虽然你说你受不了我说这句话时东张西望的样子,可我还是要说,并且以手的名义发誓我是用我的心在说。 记得我曾经告诉你,你是我生命中的星星。当时你说我油嘴滑舌哄你开心。真的没有,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星星是我唯一不敢奢望窃取的。我能做的只有默默地祈祷,希望星星有朝一日会变成流星,坠入到我的怀里。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我光明正大地吻了你,那是我的第一次。对不起,不是我的初吻,是我第一次光明正大。当时你问我有什么感觉?我不敢说,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;那种感觉就象大白天去偷警察的钱包一样,激动而刺激,我的心都快蹦到嗓子眼了。当然警察是绝对不会象你一样闭上眼睛的。 你说担心我晚上要出去工作,我告诉你,不会永远不会。因为我是一个后现代主义的偷窃艺术家,我永远都看不起这种古典主义的偷窃方式。所以我宁可饿死,也绝不会改变我做人的立场。啊,夜晚,将是属于我们两人的夜晚,没有第三者在场,也没有第三只手在场的夜晚。当然我要承认一点,偶尔我会在晚上手痒,但是我已经注意到了三楼张大妈家的门口堆放了大量的煤球,这样你可以不用担心了吧? 其实,你有没有想过?香兰,我真的是最适合你的男人?撇开物质享受方面的问题咱们不谈。你也要考虑一下你的精神享受啊!逛街、逛商场这是你人生最大的乐趣,你每天花在这上面的时间几乎不抵于5个小时。上次你不幸把你弟弟的腿逛骨折以后,你就应该明白找一个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是多么的难呀?而我,正是这种男人中的男人。你所有爱逛的地方恰恰是我工作的场所,而且我同样地在不停地走动。亲爱的,我的工作时间长短完全可以由你的兴趣爱好来决定。你要逛5小时,我就算早退;你要逛10小时,我就算加班。。。 想想吧,香兰,让我保护你一辈子,好不好?不要再对我说:随缘这两个字。我的习惯是把想要的东西抓在手中。让你的手抓着我的手,我的手夹住你的手,我们一起去开创一个与警察无关的幸福明天!!! 本来还想给你多写一点,可是明天一大早“百盛”全场打折,我得早点去工作,下次再写吧! |